[海关]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5号
2010/7/28 16:21:14

   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海关总署批准《海关信息化标准体系》和《海关信息系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》两项海关行业标准,现予以公布(标准名称见附件,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),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。

     特此公告。

     附件: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

 


【主办共建单位】:安徽省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
【成员单位】:  安徽省商务厅 合肥海关 安徽省信息产业厅 安徽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安徽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交通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环境保护局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芜湖市人民政府 安徽省电信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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